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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三农”年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乡村活力

2019-03-13 16:2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13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吴云波是一位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019年3月5日,这个日子对他来说意义非凡。这一天,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吴云波把自己胸前别着的一块胸牌当做礼物送给了总书记。

  吴云波:握手的时候,总书记来到我跟前,我送给总书记一个胸牌,胸牌上的几个字是“玛拉沁艾力”,就是“牧民之家”的意思。

  回想起几天前“送胸牌”的经过,吴云波依旧历历在目。当天,他作为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在会上发言,发言中,他向总书记介绍了自己的养牛经历,讲述了合作社把嘎查里的牛肉卖到全国各地的故事。会后,习近平总书记对他说:“我对你的牛肉印象很深”,听到这句话,吴云波第一反应就是摘下自己的胸牌送给总书记,还一边摘一边说:“请您给我们做做宣传”。

  看到吴云波的举动,总书记并没有意外,他接过胸牌,端详了一下,亲切地笑道:“希望你们的合作社越办越好,一定要把路子走对!”

  吴云波的合作社位于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巴彦塔拉苏木东萨嘎查,这个曾经名副其实的贫困村,依靠入股合作社的形式,实现了牧民变股民,股民变工人的致富梦想。吴云波能自信地将自己合作社的标志送给总书记,也展示出新时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信和成功。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4年,这一专业名词首次出现在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什么才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报告中举出了几个例子,他们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对于农村来说,有没有种粮大户,开不开办合作社真的那么重要吗?事实马上给出了证明。

  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向各大媒体的记者公布了一则好消息,2014年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达到9892元,首次逼近万元大关。说起农民增收的原因,余欣荣特意加上了这一条:

  余欣荣: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土地有序流转,规模化经营的发展,使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继续保持增加的势头。

  当时,我国正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这就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谁能整合大片的土地和资源,发展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谁就能成为农业发展前进的动力。

  2016年,我国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竞相发展,总量达到280万个。不得不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正符合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步伐,对于农民致富的效果自然立竿见影。

  然而,想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人,因此,在2014年和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出了这样一条新要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这和千百年来人们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形象的记忆有着本质的区别。

  2018年两会中的一场“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好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观点。他认为,未来,农民应该拥有另外一个称呼——“绿领”,也就是和城里的“金领”、“蓝领”一样,成为大家羡慕的群体。

  刘永好:我就想新型职业农民有知识、有文化、敢拼搏,我们应该给他们一个新的称呼,叫“绿领”。我想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这些“绿领”会成为城里的“白领”、“蓝领”羡慕的人。

  虽然“绿领”的称呼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被社会接受,但在农村,新型职业农民却以惊人的速度成长起来。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年底,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总量已突破1500万人,68.79%的新型职业农民对周边农户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平均每个新型职业农民带动30户农民。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脚步依然没有停歇。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相关方面的政策也将开始向田间地头普普通通的小农户倾斜。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编辑: 孔明

两会“三农”年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乡村活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4年,这一专业名词首次出现在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什么才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报告中举出了几个例子,他们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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