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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出炉

2017-09-20 14:1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20日消息(记者李伟民)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对2008年印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并于日前公布。《办法》对脱贫攻坚期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绩效的评价作出全面规定,将于2017年9月30日起施行。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是什么?《办法》的出台将起到什么作用?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评价的对象是什么?为什么出台这个绩效评价办法?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是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目标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早在2005年的时候,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就联合印发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2007年《试行办法》进行了研究和修订,并于2008年公布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扶贫资金,人们不仅关心“投入多少钱”,而且更加关注“花得好不好”,这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于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的期待和要求。因此,此次《办法》修订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体现“放管服”改革要求,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对脱贫攻坚期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绩效的评价作出了全面规定。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主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改?对扶贫攻坚会起到什么作用?

  《办法》在延续聚焦精准、突出成效;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分级、权责统一;强化监督、适当奖励的原则的基础上,有以下五个主要变化:

  一是突出使用精准。将聚焦精准作为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新增“扶贫人口减少”、“精准使用情况”指标,重点考核脱贫成效,督促各地资金安排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实施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一些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提高“资金拨付进度”和“资金结转结余率”指标的权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执行的考核,强化各地资金监管责任的落实。

  三是完善奖惩机制。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并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因素之一,加大对评价结果较好省份的奖励力度。同时,明确将违纪违法使用资金情况作为扣分指标。

  四是考核资金整合成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政策要求,将整合资金使用成效纳入评价体系,并细化相关评价要求。

  五是探索绩效目标管理。在东部省份率先探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编辑: 孔明

新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出炉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对2008年印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并于日前公布。《办法》对脱贫攻坚期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绩效的评价作出全面规定,将于2017年9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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