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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修订 首次涵盖农业

2017-04-27 15:0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7日消息()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实施28年的标准化法将面临修订。近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记者注意到,修订草案对现行法作了五个方面的修改,其中一条是,草案拟扩大标准制定范围。将标准制定的范围由工业产品、工程建设和环保领域扩大到农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自1989年实施以来,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标准化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拟修订标准的标尺究竟会在农业领域发挥多大的作用?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孙立武点评:

  孙立武:众所周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近年来受到政策春风的拂煦,又加之互联网+电商、休闲农业以及光伏农业等纷纷占据农业发展的琅琊榜单,如鱼得水的农业正大步跨入快车道,农民的幸福指数也在直线飙升。

  论起推动农业发展的功臣,功劳簿上又怎能少了农业标准化的身影,近年来,我国农业标准化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几乎涵盖了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包括标准化队伍的建立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建立,包括一系列的与农业标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了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方面的应用,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同时,节约了农业生产的成本,提高了我国农产品的商品率及其国际市场占有率,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可以说农业标准化在农业生产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功劳是值得肯定的,但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国内农业标准化的推进还面临着众多的问题。众所周知,要想实现农业标准化,就必须具备完善的农业标准化体系,但是目前可用的标准十分有限,远低于实际应用中所要求的数量,并且与国际水平相比差距太大。对国内来讲,标准缺乏容易导致农产品减产或者绝产现象频发,而对外来讲,出口的农产品无法达到国际要求,带来的又何尝仅仅是经济损失这方面呢。

  当然在标准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带来的是国内农业生产标准化缺乏实际有效的执行者和载体,更多的是小规模农户为主,并且推广力度和标准化监测推进效果更是不理想,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进而影响到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各地推进农业标准的进度也参差不齐,有的省份已经在农业标准化的道路上走出了自己的风格,以黑龙江省为例,作为农业大省,政府每年都把农业标准化作为农村工作重点,包括选择适宜的农业标准化对象,比如省内的“大豆振兴计划”,并且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定速度,完善标准体系,甚至通过树立示范典型,加强培训宣传、通过多方共同扶持和管理,有力的推动了当地农业标准化的建设。

  要想加快各地农业标准化的建立,必须要上升到法律角度。近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此次修订草案将制定标准由现行法规定的工业产品、工程建设和环保领域扩大到农业、工业、服务以及社会事业领域,农业标准化的法律化进程再次得到了国家法律层面的扶持,对于各地农业部门而言,是喜大普奔的消息,但是如何迎着这股春风,因地制宜,推动当地农业标准化的水平。

编辑: 孔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修订 首次涵盖农业

实施28年的标准化法将面临修订。近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记者注意到,修订草案对现行法作了五个方面的修改,其中一条是,草案拟扩大标准制定范围。将标准制定的范围由工业产品、工程建设和环保领域扩大到农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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