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6月10日消息 近日,昆明市五华区龙翔街道办事处公示栏粘贴了一份《通报》,引起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关注和议论......

  该《通报》显示,4月29日,某举报人向昆明市纪委写信举报了龙翔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杨某某,拉走一位前来反映情况的老人的椅子,使其摔到地上的问题。

  龙翔街道纪工委收到上级交办的这个举报信后成立了核查小组,专门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纪工委走访现场目击人员、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后证实,该举报内容不属实,没有发现工作人员拉凳子使举报人摔到地上这一行为。

  调查结果报龙翔街道党工委审核后,街道纪工委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发《通报》为杨某某等工作人员予以澄清正名,并向举报人当面反馈了核查结果。举报人也就此解释说自己在举报信中措辞不当,对事件表达不清楚。

  龙翔街道纪工委书记赵亚冰介绍,按照省、市、区有关规定,经调查核实,信访举报件属实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人员责任追究;不属实的,也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会议澄清、个别说明、公开通报等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考虑到事发当天的实际情况,我们通过在街道发《通报》的方式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同时,也是对所有党员、干部职工的一次纪律提醒。”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被举报人杨某某在澄清正名后发出的感慨。同时他也感谢群众对其工作的监督,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