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9月29日消息(记者杨菡)如何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云南方案”出炉,据今日云南发布消息,9月27日,《云南省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云南准备怎么做?征求意见稿明确,“十四五”时期,各城市要加快建立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其中,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政策很美好,不过市民关心的问题是:

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从征求意见稿看,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结合城市人才引进和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可建设少量建筑面积较大的户型。)

保障性租赁住房,谁来住?

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

征求意见稿对新市民、青年人有一个界定:包括各行业产业工人、新业态就业人员、教育及医疗卫生等行业新就业大学生。其中的新业态就业人员,征求意见稿未明确,不过应该可以指向网约司机、网络主播、外卖骑手、线上培训师等新职业群体。新业态就业人员是一个很大的群体,据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数据,全国新业态就业人数约7800万人。云南具体人数未能查阅到相关信息,按照平均数,应该在200万人以上。

对新市民、青年人的一个利好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品质是有要求的。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要落实建设适用标准,突出户型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水、电、气、暖、路、通信、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要配套齐全。项目要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住宅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下。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完成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拎包入住”条件。新建和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要根据绿色建筑建设标准,鼓励按照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并享受建筑节能相关奖励政策。鼓励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

此外,租金标准也将接受城市人民政府指导管控,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

保障性租赁住房,谁来建?

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积极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政府在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专业化规模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建设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注重发挥国有企业带动引领作用,探索由省属国有大型企业牵头,与住房租赁管理运营、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等专业化企业共同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省级保障性租赁住房平台,同时与有条件的城市共同成立地方平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能买卖吗?

征求意见稿未明确,不过从征求意见稿的土地政策看,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能买卖,与此前的经济适用房性质不一样。

征求意见稿公告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公告期内,如对公告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建议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建议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18室

邮编:650032

联系人及电话:文嘉,0871—64322363(兼传真)

邮箱:94047848@qq.com

编辑:马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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