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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2018-01-19 12:33:00来源:央广网

  为切实做好网络举报的受理和处置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结合本网实际情况特制订并公布本网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一、机构设置

  央广网举报工作由央广网总编室负责。网站新闻资讯部、技术部等部门协助完成举报信息的受理和处置工作。

  二、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在本网刊载的,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骚扰、垃圾广告或信息的;

  (10)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1) 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12)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三、举报信息受理流程

  网站设有24小时举报电话,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由央广网总编室统筹受理。

  四、举报信息处置流程

  1、央广网总编室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

  2、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立即上报相关领导,第一时间做出处理。处置完成后,网站将及时向举报者反馈处置情况,如出现联系不到举报者的情况将予以注明。

  3、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并引导其在相应的渠道反映情况。

  4、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央广网将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5、央广网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不向第三方机构或个人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对于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网站会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央广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举报电话:010-56807188

编辑: 龙明洁

央广网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为切实做好网络举报的受理和处置工作 ,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结合本网实际情况特制订并公布本网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