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评析暨创新论坛活动的通知
2014-05-15 09:13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市广电协(学)会,中央三台、传媒大学、海峡之声电台学会,中广协会史研会各理事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主旋律,进一步调动广电部门制作历史题材节目的积极性,挖掘历史题材节目这座富矿中的宝藏,经中广协会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评析暨创新论坛活动,对近两年来涌现的优秀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进行集中检阅评析,以深入探讨其创作的规律与规范,促进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的繁荣与发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1日期间制作播出的各类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主要类别包括专题节目、访谈节目、讲座节目、系列节目、特别节目(含直播),时长不限。
2.在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或电视台播出。
二、参评要求
1. 认真填写《第四届全国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评析参评推荐表》,每个参评节目文字材料前附推荐表1张,均以印刷体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字体为宋体。文字材料提交一式7份。
2.广播节目复制成CD,电视节目复制成DVD,每张光盘录一个节目。技术质量不达标的节目,取消参评资格。注明推荐单位、节目名称、参评类别、时间长度。
3.系列节目文字材料送全部台本1份,音像资料送首、中、尾3集;其他类别送完整文字及音像资料。
4.报送指标分配如下:中央三台限报6个、省级台限报4个、副省级台限报3个、地市级台限报2个,择优选送。
5.如出现错报、误报、迟报等情况,均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6.2014年7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参评节目文稿及光盘以邮递方式报送至中广协会广播电视史研究委员会,联系人:尤勇,联系电话:86093483(兼传真),13910327899;通讯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编:100866。
7.评析会议拟于8、9月举行。广播和电视节目分别评出一、二、三等节目,入围率50%;各等级比例分别占入围数的15%、30%、55%,优秀节目证书加盖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印章。
8、本通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市广电协(学)会、史研会理事单位向各播出机构转发并积极组织,对于组织发动成效显著单位的有关负责人,邀请参加创新论坛并授予组织奖。
三、创新论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10-11月(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2.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创新论坛内容
1.表彰优秀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获奖单位;
2.研讨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创作规律、特点与规范;
3.探究历史题材广播电视节目未来发展走向;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2014年5月15日
编辑: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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