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便利措施推广应用媒体通气会现场。靳涛 摄 央广网发

央广网乌鲁木齐10月21日消息(记者 李昊轩 通讯员 靳涛)按照公安部安排部署,新疆乌鲁木齐市、巴州作为全国第二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推广应用城市,分别于10月20日、10月23日起正式实施。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以来,办理电子检验标志凭证8673955次。在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的基础上,试点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是进一步深化拓展电子证照应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中广大群众最为关注的内容。新疆乌鲁木齐、巴州率先试点发放。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效力。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电子驾驶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及相关行业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便利群众办事和驾车出行。截至10月20日上午乌鲁木齐市驾驶人申请67958笔,审核通过63159笔。

电子驾驶证具有3个特点:一是统一性,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实时性,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三是安全性,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安全可靠。

电子驾驶证的应用将实现“三个便利”:一是便利申领,乌鲁木齐、巴州两个城市的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个人账号领取电子驾驶证,申请时驾驶证应在有效期内,提交本人6个月内电子版证件照;二是便利出示,电子驾驶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实时查询、出示本人电子驾驶证,离线时也可使用APP上已生成的电子驾驶证;三是便利使用,在办理交管业务、驾车出行、租赁车辆等活动中,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行业可在线核验电子驾驶证。执法查验时,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办理交管业务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以来,根据公安部《关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的通知》要求,新疆公安交管部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扎实推进12项新措施。截至目前,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此项改革措施新疆不属于全国试点省市,尚未推行;二手车交易异地登记已在乌鲁木齐、巴州、昌吉、克拉玛依、石河子完成第一批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正在开展试点;其余9项措施已全部按期落地。12项便利措施推行以来,全区共有122873名群众享受到优化考试便利,96名老年人通过亲友手机代办交管业务;便捷办理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业务31笔;便利10名出国(境)人员办理驾驶证业务;1526名群众异地委托办理了交管业务;在线核查机动车抵押信息办理业务110184笔;在线核查机动车交强险办理业务1116973笔;便捷办理机动车异地交易登记业务461笔;全区新增允许临时停车路段280余条,新增停车泊位2万余个;核发电子通行码3807张。

编辑:李昊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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