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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1月22日召开

2018-01-19 10:44:00来源:天山网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1月22日召开

  天山网讯(记者王娜报道)1月18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决定本月22日召开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 · 亚森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兵团授予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的决定》的决议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乃依木 · 亚森指出,本届常委会的任期即将届满。5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组合拳”,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推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实现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重要贡献。

  乃依木 · 亚森强调,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就要召开了,开好这次大会对于更好地增强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团结和动员全区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具有重大政治意义。机关各工作部门、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服务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78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钱智、约尔古丽 · 加帕尔、董新光、张博、里加提 · 苏里堂、马宁 · 再尼勒、伊那木 · 乃斯尔丁,秘书长阿斯哈尔 · 吐尔逊参加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赵青、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闫汾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 加乘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1月22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