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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起新疆推行首批6项交管新措施

2019-09-19 11:07:00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刘昕 通讯员曹敏摄影报道)9月18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按照国家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自9月20日起,全疆范围内将有包括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全面推进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全面推行“两个教育”网上学习在内的一共6项新措施全面推进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秩序支队副支队长冯朝阳介绍,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先后推出车检、驾考、号牌管理、事故处理以及互联网服务等系列公安交管改革措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去年以来,在全区推行一证办、网上办、就近办等20项改革措施,今年上半年又推出了“驾驶证全国通考”等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近期公安部专门印发了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60项措施,其中涉及公安交管工作的有12项,主要包括: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登记、推进“互联网+交管服务”、推进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推进交通违法异地处理、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奖励等,这些措施将在今明两年分批推进实施。

  自9月20日起,第一批推行的6项改革措施将正式开始推进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支队支队长王拥军说,6项措施包括3项便捷快办服务和3项网上交管服务。“这些措施主要是为了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实现车辆登记更快捷、租赁车处理交通违法更简捷、临时入境驾车出行更便捷;不断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工作机制,推进车辆转籍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拓展驾驶人网上学习教育途径,推行交管信息地图导航提示,实现车辆转籍更便捷、学习教育方式更多元、驾车出行更安全。”王拥军说。

  3项便捷快办服务

    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

  在机动车销售企业提供购买车辆、购置保险、选号登记等全流程服务,群众购车后无需前往车管所办理登记,在销售企业可一站办结。实行销售前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最大限度压缩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实现登记上牌更高效率、更优体验。从9月20日开始,乌鲁木齐市有15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1家销售企业实现快捷代办登记业务,除哈密市、吐鲁番市、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地区外,均已开展快捷代办登记业务试点,年底前将在全疆全面推行。

    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

  改革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机制,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免去承租驾驶人两地奔波。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可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到承租驾驶人名下,减轻租赁企业运营负担。目前,此项改革措施公安部交管局正在组织江苏、四川开展试点,我区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要求及时推行。

    临时入境车辆牌证便捷可办

  简化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许可申请手续,延长临时驾驶许可使用期限,积极推进临时入境牌证业务向县级下放、向边境口岸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延伸,切实方便临时入境人员车辆出行,吸引境外人才来华旅游旅居、就业创业,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将港澳台居民换领内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由50周岁延长至60周岁,便利港澳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内地(大陆)驾车,支持促进港澳台与内地(大陆)融合发展,助推港澳台与内地(大陆)共享发展成果。

   3项网上交管服务

    全面推进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

  非营运小客车异地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档、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每年将至少为群众节省交通等费用3000多万元。从9月20日开始,推行地由4个增加至11个,分别是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石河子市、塔城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年底前全疆全面推行。

   全面推行“两个教育”网上学习

  推广应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实行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提升“两个教育”学习质量和效能。此项改革措施我区作为试点省份已经全面推行,重点是加大应用力度。

   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网上导航提示

  全面推进与互联网地图导航应用企业合作,提供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占路施工、交通管制、交管业务网点等信息提示服务,将为数亿地图用户提供精准告知、及时预警,切实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此项改革措施年底前全面推行。

编辑: 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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