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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扩大城乡低保范围 增加重点保障对象

2014-09-21 13:05:00  来源:央广网新疆频道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乌鲁木齐9月21日消息(记者张雷、乌鲁木齐台记者王欢、实习生史玲燕)乌鲁木齐市新近出台《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施保办法》,把施保人群扩大到15000人,预计每年将多投入300多万元提高分类施保人群的生活水平。

  新办法实施后,在乌鲁木齐原有分类施保对象9000人的基础上,扩大到15000人。乌鲁木齐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副处长于志友介绍:“新的施保办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把农村的最低保障对象纳入分类施保范围;第二个不同点是以前分类施保当中的重点保障对象由三类人员增加到五类人员,把城乡低保对象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纳入了分类施保的保障范围;第三,在特殊保障对象当中,三、四级的残疾人享受全额的待遇。”

  新的分类施保办法实施以后,重点保障对象在发放全额低保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15到65元不等的分类施保金。于志友介绍:“城市的未成年人每人每月增发30元,农村是15元。比如城市的是360再加30是390,农村的是180再加15就是195。经过测算农村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每年要新增支出100多万,城市的每年新支出在200多万。

  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市有城乡低保对象3万多人,于志友介绍:“城乡低保对象本人符合以上分类保障多种条件的,按照其中最高一项执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施保办法之后,将有1.5万人纳入保障范围,年新增城乡低保金在300万左右,将极大的提高我市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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