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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新疆全面开展为期三年河湖整治行动

2019-08-27 19:2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乌鲁木齐8月27日消息(记者吴卓胜 见习记者王天浩)新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26日在乌鲁木齐召开。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8月19日,新疆总河(湖)长签发了第2号令《关于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命令》,要求新疆各地自2019年起,全面开展为期三年的河湖整治行动。

 

新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央广网见习记者 王天浩 摄)

    新疆水利厅副厅长级干部张剑在发布会上表示,未来三年将着力解决新疆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从2019年到2021年,针对河湖水资源过度开发,侵占河湖水域岸线,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违法违规向河湖排污,损害河湖水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河湖面貌根本改变。”

    新疆河湖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新疆于2018年上半年全面建立了河长制、湖长制,新疆3355条河流、121个湖泊,全部分级分段明确了河湖长、河湖段长。2018年以来,新疆15789名各级河湖长共开展河湖巡查14.8万人次,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突出问题,河湖面貌有了明显改观。数据显示,新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2016年的94%提高到2018年的98.6%。

    新疆水利厅副厅长级干部张剑强调,河湖三年整治行动要落在实处:“各河湖最高一级河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统领下级河湖长、河湖段长及有关部门,全面排查责任河湖突出问题,制定三年整治行动方案、建立整治任务清单,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及整治责任人,全力抓好整治工作。”

    据了解,目前新疆各级设立了4550块河长湖长公示牌,公布了河湖长信息和监督电话,并在报纸、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同步公布;各级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门户网站设立河湖治理监督平台,公布了河湖治理保护监督电话、电子邮箱。

    张剑表示:“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不仅是水利、生态环境等政府部门和各级河湖长的事情,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畅通信访渠道,多方听取群众反映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编辑: 罗成

今年起新疆全面开展为期三年河湖整治行动

新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26日在乌鲁木齐召开。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8月19日,新疆总河(湖)长签发了第2号令《关于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命令》,要求新疆各地自2019年起,全面开展为期三年的河湖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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