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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各区大气污染防治今年要过6次“大考”

2017-04-25 11:37:00来源: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鸣岐)记者昨天从天津市环保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做好本市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本市将采取6种考核问责方式,对全市及各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严格督察。

  6种考核问责方式包括,一是依据市委、市政府《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其补充办法,运用经济奖惩、区域限批、公开约谈、组织追责等措施,确保《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市政府每周对空气质量综合排名最后1位和综合指数、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区进行约谈;每月对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后3位的区实行挂牌督办。三是严格执行《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四是建立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以各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督察对象,并下沉至部分重点街镇、工业园区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地方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五是成立市级环境保护监察工作组,对地方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察。六是充分发挥各区各部门考核问责主观能动性,强化部门对区的考核,强化各区对各级乡镇街、各级网格长(员)、专职网格监督员的考核,坚决杜绝“零追责”。

编辑: 褚夫晴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大气污染,环境空气质量,环境保护,问责,防治工作,绩效考核,督察制度,综合指数,限批

天津市各区大气污染防治今年要过6次“大考”

记者昨天从天津市环保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做好本市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本市将采取6种考核问责方式,对全市及各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严格督察。充分发挥各区各部门考核问责主观能动性,强化部门对区的考核,强化各区对各级乡镇街、各级网格长(员)、专职网格监督员的考核,坚决杜绝“零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