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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产权保护让企业家有恒心增信心

2018-02-11 09:10:00来源:天津日报

  “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没有明确的企业产权,就不会有稳定持续的生产;产品归谁所有都不清楚,就谈不上商品交换。”天津社科院现代企业研究所所长孙明华主要研究中小企业成长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强调,产权保护对于民营企业来说,非常敏感,也非常看重。一个地方只有依法保护好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民营经济才能兴旺,市场经济才能发达。

  “有恒产者有恒心。”两千多年前,中国古代思想家孟子的这句话,今天仍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2016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发布,开篇同样引用了孟子的这句名言。这份纲领性文件强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天津市委、市政府去年11月出台被称作“天津八条”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第一条即是“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孙明华认为,“天津八条”的这一规定,既是中央精神的落地落实,也体现了天津市推进产权保护的决心和态度。

  “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相当于是给企业家吃了一颗定心丸。”孙明华跟记者谈起去年与天津市企业家交流时的一段“插曲”。在谈论国有企业混改时,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总发问:混改后的国有企业,国有股权和民企股权是同等保护吗?“这个顾虑让我感觉很意外,但也反映了民营企业的一种真实心态。”孙明华说,政府出台“天津八条”,亮明态度立场,给企业家们明确的预期,不但有利于民营企业的落地生根,对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发展,同样有着重要意义。

  天津经济目前面临“爬坡过坎”,由传统的铺摊子、高强度投资拉动等,转型为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要实现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必须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做好产权保护工作。日前,天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规制度等10个方面提出31项重点工作。“天津八条”中的规定,至此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好的政策,还要靠切实有效的落实。”在孙明华看来,天津市近年来民营经济增长很快,产值连续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尤其是2017年,根据天津市统计局数据,全市新登记民营市场主体22.67万户,同比猛增36.7%。民间投资全年完成7092.16亿元,占全市投资的比重为62.9%。除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的推动,以及区位、交通等优势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天津的市场条件越来越好。通过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营商环境比过去有了更大改善。将来,要真正将市里的好政策落到各个基层单位的具体工作中,让企业家从心底里感受到政府的态度和诚意,民营经济才能发展好,天津经济才能发展好。

  “做好产权保护工作,很重要的一点是政府要重信誉、守边界。”孙明华说,与政府相比,民营企业通常是比较弱势的,要让企业有安全感。企业与政府达成的协议,不能说变就变。政府既要强化服务意识,又要有法治意识。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要按照权力清单行事,不能越权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知识产权保护,是产权保护的重要方面。保护好企业的知识产权,对于保障企业在科技研发上的投资收益,激励企业创新创造,都是基础性的。“创新驱动,一个重要的条件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如果你创新他仿制,这样的环境下是没法进行创新的。”孙明华认为,对于天津来说,除了地方立法,关键是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执法力度。

  “天津经济传统上主要依靠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但在新的发展时期,二者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逐渐落后于民营经济。”孙明华介绍,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无论是吸纳社会新增就业,还是推动GDP增长,都主要依靠民营经济。在开展科技和产品创新方面,民营企业也是非常活跃,优势不断显现。在南方一些经济发达、创新能力强的省份,民营经济的作用更是明显。“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产权保护好的地方,民营企业才能发展好。切实保护好企业家财产权,营造民营企业创业、创新的土壤,才能让天津成为民营经济的‘福地’,也才能培育好我们这个城市稳健持久的内生增长动力。”(周志强)

编辑: 刘阳

天津:产权保护让企业家有恒心增信心

天津市委、市政府去年11月出台被称作“天津八条”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第一条即是“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天津经济传统上主要依靠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但在新的发展时期,二者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逐渐落后于民营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