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主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数字经济法治论坛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亮参加数字经济法治论坛“数字经济法律问题的司法回应”专题研讨并发言。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数据权属交易、网络平台治理、互联网竞争秩序、信息网络安全等方面带来全新的法律挑战,迫切需要发挥司法鼓励创新、规范引领的功能作用。沈亮表示,近年来,中国法院大力加强数字经济的司法保护,制定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新模式新业态案件,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沈亮介绍了中国法院加强数字经济司法保障情况。他表示,中国法院坚持鼓励与规范并重,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企业产权、数据权利的司法保护,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优化数字经济治理生态,对直播带货、外卖餐饮等新型商业形态的法律问题作出规范,完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的裁判规则,强化网络平台治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坚决打击网络刑事犯罪,根据网络犯罪新特点,加大惩处力度,依法惩处开设网络赌场、网络诈骗等各类网络犯罪,依法追究恶意投诉、网络造谣的法律责任,确保互联网环境安定有序,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筑牢数字经济安全屏障。积极防范化解网络风险,加强算法技术法律规制,惩治利用算法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编辑:张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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