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9日消息(记者 黄昂瑾)思美传媒9日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其未来控股子公司思美遥望短期内没有签约“网红博主”或从事“网红直播”、“网红带货”的业务规划;公司不存在主动迎合“网红经济”等热点概念进行股价炒作的情形。

(截图自深交所网站)

此前,思美传媒于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显示,公司与杭州遥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遥望网络”)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思美遥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遥望”),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加强公司与遥望网络在影视制作、影视关联的艺人经纪、达人经纪业务上的合作。

对此,9月6日,深交所向思美传媒下发关注函,要求对其未来控股子公司思美遥望是否会签约“网红博主”或从事“网红直播”“网红带货”业务,是否存在主动迎合“网红经济”等热点概念进行股价炒作的情形等事项进行说明。

思美传媒回复称,思美遥望在公司初创阶段主要以影视剧宣传和发行业务作为切入点,逐步聚焦影视制作、投资、发行等影视上下游业务,短期内没有签约“网红博主”或从事“网红直播”、“网红带货”的业务规划。此外,也会借用股东的资源进行相关衍生广告业务,其中在为客户策划的整体营销解决方案中,提供在合作平台进行直播电商等多种形式的营销服务。

公告显示,思美遥望成立后,其主要业务内容为影视剧和相关IP资源的开发运营,业务开展模式和经营模式是自制和投资影视剧,并获得相关影视剧IP权益,通过授权和进行相关衍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文旅、商品外观及包装设计、活动策划等)获得收入。

对于相关业务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市场前景以及竞争格局,思美传媒指出,目前,影视剧行业仍处在调整阶段,一方面,影视剧行业属于典型的文化创意行业,演员、导演资源过度集中形成长尾,这一短期内无法打破的局面对新进入者的发展不容乐观。另一方面,行业监管日趋严格,不断在题材选取、备案程序、内容创作与审查、演员片酬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倒逼企业规范经营,改善行业环境。

对于关注函问及的“是否存在主动迎合‘网红经济’等热点概念进行股价炒作的情形”,思美传媒回复称,本次成立思美遥望,旨在开发影视剧变现的新模式。思美遥望拟借助双方股东的资金来源渠道,丰富公司影视剧目的类型,拓宽影视剧的发行宣传渠道。另外,思美遥望还拟借助双方股东的优质客户资源发展广告营销板块,更好的推动板块融合,使公司的业务模式及盈利模式更加市场化,进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披露的对外投资成立思美遥望的公告中也进行了风险提示,不存在主动迎合“网红经济”等热点概念进行股价炒作的情形。

围绕公司现有业务中涉及“网红直播推介”、“网红营销”的情况,以及其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具体影响,思美传媒回复称,子公司四川八方腾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顺泰云信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设立杭州洪泰凯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尚在成立初期,暂无在手订单、也无产销量、销售额、净利润,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暂无影响。公司与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浙江布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视频制作服务、推广服务及广告服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抖音代运营和投放。截止2021年6月30日,布噜文化营业收入4,478,076.30元,净利润-57,284.20元,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