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薅羊毛”误伤,商家务必在订单形成后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否则撤销权消灭。

  近日,网络大军“薅羊毛”,导致网店关门的事件引发热议:“薅羊毛”合同是否成立?“薅羊毛”达成的合同是否应当履行?被“薅羊毛”误伤应当如何自救?

  一般来说,“薅羊毛”是由专门搜集各类商家优惠信息的人,将优惠信息在网络和朋友圈中广为传播,接收优惠信息的人按照商家的优惠政策下单交易且得到实惠的行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赵鑫认为,消费者按照商家的促销政策下单并付款后,合同成立。但是,如果商家并非有意设置促销信息而是误标,这与普通促销有很大的区别。

  “标错了价格,即价格不是商家的真实意思。”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明知道是店家标记错误仍然购买,这就是一个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店家只要做出声明,就可以取消此前的交易。

  朱巍指出,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里的重大误解包括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性质、合同相对方、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等的误解,且这些误解足以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赵鑫表示,商家发现被“薅羊毛”误伤后,首先可向买家说明情况,由买家自行撤回订单,商家将货款退还。如果买家不同意撤单,商家难以承受巨大损失的,可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所以,商家务必在订单形成后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否则撤销权消灭,合同将不能被撤销。

  法官提醒,如果是因为店家标错价格或数量导致合同被撤销,店家可能被认定为有过错的一方,需要赔偿买家的实际损失。买家如果明知合同无法实际履行而下单订立合同,其因合同履行可获得的收益预期实际为零,在网络购物成本几乎为零的情况下,可能会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为不具有实际损失。(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