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1日消息(记者 黄昂瑾)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根据近日发布的《深圳市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深圳将在市本级政府,福田等4个区政府,市公安局等8个市直单位试点设立首席数据官。

  (截图自深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根据《方案》,在深圳市政府、试点区政府、试点部门分别设立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首席数据官,原则上首席数据官由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分管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行政副职及以上领导兼任,市、试点区政府首席数据官由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任免;试点部门首席数据官由本部门任免,报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同时,《方案》明确了首席数据官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数据标准化管理、推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

  《方案》指出,鼓励纳入试点的各区和部门结合实际,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和购买专业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创新数据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协助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首席数据官将结合各自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基础与特点,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福田区重点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利用,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科研和企业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撑和服务;南山区重点推广“一官两员”(即首席信息官、数据专员和政务专员)制度经验,努力提升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宝安区重点开展智能社会治理应用,积极探索城市治理新路径;坪山区重点探索推广首席信息官和首席隐私官经验,强化信息化建设统筹和政务数据分级分类与隐私保护。

  据悉,今年6月,深圳通过全国首部综合性数据立法——《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明确了数据相关权益范围和类型,强化了个人数据保护,构建了数据治理的制度安排,为首席数据官制度落地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