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公告称,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设立抗疫及复工复产贷款专项。

申报范围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直接参与我市及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复工复产企业。

贷款期限为1至3年,贷款利率为3.3%至一年期LPR(贷款基础利率),具体贷款期限及利率以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批复为准。

据悉,深圳企业已参与全国和广东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征集的,无须重复申报;已纳入全国和广东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自动纳入本专项企业名单。还未参与征集的企业,可以在市发改委网站即时申报。

本专项贷款申报截止时间暂定至2020年3月31日。后续视疫情变化情况如需延长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