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讯 (记者 喜顺 高山)4月15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深入推进常态化制度化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坚决防范涉及货车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即日起,由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联合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管理部门,对货车“百吨王”以及超载5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区域性联合整治。

  联合执法期间,治理的重点路段包括连霍高速、福银高速、包茂高速、青银高速、青兰高速、银昆高速、兰海高速,109国道、312国道、314国道和各省(区)自行确定的重点省道,城市周边道路、建筑工地、货运场站、矿山沙石企业、物流园区等装载源头周边道路等。执法中,交通管理部门将促进协同共治,强化区域协作,推动联合整治。

  联合执法期间,各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管理部门成立研判分析专班,加强对各自辖区货车交通流量及违法、事故等规律特点的研判分析,用好部级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的交通安全风险预警功能,定期分析辖区中高风险的货运企业、车辆、驾驶人,切实加强源头隐患治理和路面执法管控,提高查处效能。“百吨王”超载货车被实施处罚后,对本省(区)的货运源头和违法运输企业,属地交警部门将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一超四罚”;对外省(区)的违法运输企业,按车籍地分类、汇总后及时通报相邻省(区)。 交通管理部门将开展集中警示曝光,将本地货车典型事故等案例以及责任追究情况编辑提示信息,向货运企业、源头装载企业负责人及货车驾驶人集中推送,并组织对辖区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警示提示。

  据悉,每月21日为西北片区统一行动日。统一行动期间,各地抽调警力支援一线,省际相邻交警支队通过制定区域行动实施方案,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信息通报、联管联控等工作机制,形成区域联合整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