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讯 (记者 汪曼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9年8月15日至9月3日,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咸阳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9年12月9日,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咸阳市开展督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召开。督察组组长刘斌通报督察意见,咸阳市委书记岳亮作表态讲话。会议由咸阳市市长卫华主持。副组长刘文亮,省督察办和督察组有关人员,咸阳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来,咸阳市坚持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咸阳市建立市级领导包抓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制,持续开展“周日环保专项督查”和“县际交叉督导检查”,逐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党政同责、干群同抓的良好局面。

  咸阳市全力开展大气污染治理,2018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PM10分别同比下降7.3%、11.3%、1.5%,2019年上半年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4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6.5%;积极推进碧水保卫战,建成41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75万吨/日,2019年上半年,咸阳铁桥、兴平、泾河桥、张家桥4个国控断面有3个水质达到Ⅲ类、1个达到Ⅱ类,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在全市8条河流设置19个水质监控断面,探索运用质谱仪监测、雷达扫描、走航监控、无人机航拍等新科技手段实施生态环境监管。

  咸阳市成立生态文明委员会和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秸秆禁烧、湿地公园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制度方案;在全市121个重点镇(办)设立了环保和村镇建设管理站;探索实行排污许可证核发“咸阳五步法”模式,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充分肯定。

  督察组进驻期间,咸阳市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坚持立行立改,认真查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截至2019年9月8日,督察组转办的282件群众信访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企业111家、立案查处44家。

  督察指出,咸阳市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不够扎实、整改责任落实仍有差距等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咸阳市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一些县(市、区)和部门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真正纳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在项目布局、准入把关上没有充分考虑绿色循环发展和环境承载能力。

  督察发现,咸阳市个别领导干部把本市大气污染严重归咎于地理条件和外部输入,不主动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想办法。一些市直部门领导仍然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职责不清楚、任务不明白。

  二是重点整改工作推进不够扎实。咸阳市大气环境质量在我省一直排名垫底,虽有改善,但未得到根本扭转。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但部分支流水质超标现象依然突出。2019年3月,泾河泾河桥、黑河(泾)张家桥国考断面水质同比下降;清河李家桥、泔河屈家咀等断面水质多次超标,且部分时段存在劣V类水体。渭北“旱腰带”生态修复进展缓慢,治理恢复任务十分艰巨。

  咸阳市产业区域布局不合理,北部地区煤炭储量110亿吨左右,还处于主要依靠采掘外运或煤电转化开发阶段,南部地区煤化工、石油化工企业资源消耗大、污染排放量大。

  《咸阳市2019年碧水保卫战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10月底全市设计处理规模大于2000立方米/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至少完成16家提标改造任务。截至督察进驻,全市22家需提标改造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仅旬邑县动工。城市管网雨污分流进展缓慢,全市还有604公里雨污合流管网存在雨污混流直排渭河的问题。

  三是整改责任落实仍有差距。督察发现,一些县(市、区)、部门对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市自然资源局对地热开采行业监管不到位,部分地热井未实现尾水回灌,也未安装尾水处理设施,直排问题依然存在。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整改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进展缓慢。《咸阳市2019年碧水保卫战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10月底完成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截至7月底,全市94个需要进行防渗改造的地下油罐仅有50个完成改造。武功县对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不到位,现场核查发现,武功县同仁和医院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医院污水仅通过化粪池消毒沉淀后直接排入污水管网,沉淀池底泥经简单消毒后交于村民施肥。永寿县对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不到位,现场核查发现,永寿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2018年1月至7月一直停用,其间产生的渗滤液去向不明。彬州市、旬邑县、淳化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

  四是一些问题整改不严不实。咸阳市城市建成区及一些县(市、区)建筑工地污染出现反弹、扬尘监管工作不到位,部分建筑工地存在“六个100%”未落实、执行“红黄绿”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咸阳市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督察发现,彬州市、淳化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达不到填埋标准,彬州市污水处理厂约30吨污泥露天堆放。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急需加强。督察发现,咸阳市第四水厂应关停的409、410、411水源井仅采用切断电源、拆除短管、加装堵板、张贴封条的方式进行整改,另外2个水源井一级保护区内有一栋住宅。武功县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也有住宅和办公楼。三原县冯村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网未全封闭、耕地未退出、生活污水未全收集。

  锅炉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三原县5台、旬邑县11台燃煤锅炉未完成拆除改造,咸阳彩虹热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未完成清洁化改造,全市259台天然气锅炉需进行低氮排放改造,至督察时仅完成150台。

  专项督察发现,咸阳市虽然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结构性污染依然存在,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

  重点行业燃煤消耗量不降反增。咸阳市水泥行业2019年1月至7月耗煤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9.99万吨,增长22%。生态环境部对全国13个城市已完成散煤清洁化替代的村庄随机抽查结果显示,咸阳市散煤复烧率高达35.3%,排名倒数第二。

  重点能化企业监管不到位。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台玻咸阳玻璃有限公司、延长石油西北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均存在污染治理设施维护不到位、运行异常等问题。

  VOCs排放重点源监管质量不高。延长石油西北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彻底,收集不完全,有的工序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设施,炭黑仓库部分原料及半成品敞口存放。咸阳市对建筑工地、商砼站等重点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监测及油品抽检覆盖面不全,监管缺乏有效性;企业自备油罐底数不清,监管主体尚不明确,油质监管存在盲区。

  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滞后。咸阳市高排放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不到位,致使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流于形式,营运车辆排放达标管理严重缺位,淘汰拆解及补助兑付工作拖延滞后。

  监管责任需进一步落实。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对砖瓦、建材企业环境监管不到位。武功县南仁肖马建材有限公司、永寿县双扶砖厂、三原县陕西谢氏隆诚建材有限公司均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落实道路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关中环线施工路段管理混乱,108国道三原至礼泉段扬尘问题突出,礼泉县烟霞镇赵家岩工地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督察强调,咸阳市委、市政府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咸阳市委、市政府处理。

  岳亮表示,全市上下将以此次反馈会为契机,一定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全局中思考、谋划和部署,抓好大保护、推进大治理,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定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个性问题共性化、特殊问题普遍化,夯实责任、明确时限,拉出清单、挂账销号,严格实施整改公开制,严肃处理整改不力的人和事,确保各类问题清仓见底、不留死角、不再反弹。一定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有序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调整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场保卫战,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得益彰。一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夯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