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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运用“三项机制”调整干部1867人

2018-12-17 10:21:00来源:陕西日报

  西安市坚持把“三项机制”作为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抓手,贯穿到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为追赶超越凝聚了强大动力。统计显示,2018年以来,西安市运用“三项机制”调整干部1867人,其中鼓励激励1606人,能上能下242人,容错纠错19人。

  西安市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打造西安铁军决定》《关于突出政治标准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的办法》等,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使“三项机制”运用更贴合实际、更凸显导向。

  西安市先后两次修订完善《“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在鼓励激励方面,提出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在完成省考目标任务和全市重点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重用;被市级以上评为优秀镇街党政正职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在容错纠错方面,西安市扩延适用对象、完善认定程序,明确容错认定反馈时限、纠错方式、保护措施等,最大限度为想干事、敢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消干部干事创业思想包袱。

  在能上能下方面,西安市明确在全市目标考核中,区县连续两年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第二的,问责并调整主要领导;开发区连续两年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第二的,问责并调整主要领导;区县、开发区单项指标连续两年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第二的,问责并调整分管副区(县)长、开发区分管副主任。同时,实施“下”的干部“再提升工程”。针对“下”的具体情形,分类施策,强化后续管理和跟踪考察,对表现优秀的按相关程序予以重新启用。(记者 康传义)

编辑: 舒隆焕

西安:运用“三项机制”调整干部1867人

西安市坚持把“三项机制”作为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抓手,贯穿到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为追赶超越凝聚了强大动力。统计显示,2018年以来,西安市运用“三项机制”调整干部1867人,其中鼓励激励1606人,能上能下242人,容错纠错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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