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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开征首个征期 宝鸡12天纳税人申报税款百余万

2018-04-13 18:31:00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鲁鹏飞)今年4月份是环境保护税的首个征期,记者从宝鸡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宝鸡市环保税征收工作有序进行,截至4月12日,宝鸡市共有177户环保税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100.53万元。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以排污收费制度为基础进行税制设计,以排放应税污染物为征税对象,实行“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今年4月份是环境保护税的首个征期。

  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陕西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确定了陕西省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元/污染当量,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4元/污染当量。与排污费相比,2018年1月1日起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取消了“建筑施工噪声”和原排污费超标排放污染物加倍征收规定,且设定了50%和75%%两档税收优惠,目的在于促使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加强环保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而不是增加税收收入。

  “一季度环保税10111元,实际缴纳了6624元,因为公司实行高标准的节能减排举措,减免了3487元,享受到了一定的税收优惠。”4月12日,蒙牛乳业(宝鸡)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吴红英告诉记者,正是因为多年来公司采取严格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环保税上享受了税收优惠。

  “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 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环保税在促使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加强环保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宝鸡市共有450户企业需缴纳环境保护税,截至4月12日,宝鸡市共有177户环保税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100.53万元。

编辑: 舒隆焕

环保税开征首个征期 宝鸡12天纳税人申报税款百余万

今年4月份是环境保护税的首个征期,记者从宝鸡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宝鸡市环保税征收工作有序进行,截至4月12日,宝鸡市共有177户环保税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100.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