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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加快微型消防站建设 遏制重大火灾事故

2017-11-22 15:37:00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市政府11月21日召开全市城中村(棚户区)、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即日起至春节前,西安市将对城中村(棚户区)、藏匿于城中村(棚户区)及居民住宅区内的群租房、“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禁止出租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房屋

  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城中村(棚户区)、群租房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防范对策。针对火灾防范重点部位情况,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协调指导街镇、村(居)委会、建设、工商等部门组建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责,督促加装简易消防设施,提高防火自救能力,严肃查处出租屋违章搭建和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针对火灾隐患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禁止出租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房屋。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网格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对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住宅和农村的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同时,组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以及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加强城中村(棚户区)、群租房防火巡查,对10人以上、30人以上的群租房,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处落实排查整治。

  堵塞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间距将依法处罚

  会议要求,公安机关要组织、动员、安排消防和治安部门及基层公安派出所开展专项检查和多警种联合检查。要加强城中村(棚户区)、群租房、“九小场所”的消防检查,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查处出租屋违章搭建和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打击钢瓶液化气充装站和销售点非法使用、经营和销售行为。排查违规用电、用气,清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私拉乱接电线,消除堵塞安全通道的可燃物,对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特别是违规住人的,依法查处、督促尽快整改。

  要将消防安全管理与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村(居)委会、房屋管理单位、房屋出租人整改,教育群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对堵塞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间距,经教育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加快微型消防站建设

  开展专业训练

  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群租房“七个一律”硬性要求:一是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搬离;二是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三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四是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拆除;五是电气安全隐患突出的,一律抄告电力部门,依法中止供电;六是10人以上的群租房,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七是30人以上的群租房,一律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严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向重点行业部门、集团连锁企业发出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告知函,推动各行各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开展管理人、责任人消防约谈培训,尤其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文物古建筑,将作为重点对象。

  西安市将整合街镇、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现有资源,加强基层基础性工作建设,加快城中村(棚户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完善消防应急器材装备配置,指导微型消防站与辖区公安消防中队建立联勤联动,开展专业训练。同时,建立“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预警机制,保障火灾隐患举报受理、查处、奖励、回复等环节的畅通。

编辑: 王佳爱

西安市加快微型消防站建设 遏制重大火灾事故

西安市政府11月21日召开全市城中村(棚户区)、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即日起至春节前,西安市将对城中村(棚户区)、藏匿于城中村(棚户区)及居民住宅区内的群租房、“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