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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维护制度6月1日起启动

2017-05-29 23:24:00来源:西安晚报

  机动车尾气排放一直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为促进超标机动车有效治理、排放达标,6月1日起西安市将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维护(I/M)制度,年检或道路抽检排放超标车辆将强制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

  排气污染检测与维护(I/M)制度,是对在用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经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予以强制维修,最终使其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染防治措施。该制度是众多国家普遍采用的在用车污染控制措施,其先进性、科学性、经济性、操作性和污染控制效果等方面得到了国内外的公认,是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

  据市汽修行业管理处副处长熊英介绍,按照实施方案,凡在西安市排放检测超标,包括定期检验排放超标和道路、停放地抽检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必须前往维护站维修。维修竣工后,维护站上传维修记录和数据,并出具合格证。随后,检验机构再通过确认合格证和平台维修信息,对车辆进行复检。如果复检不合格,由原维修站重新进行治理,直至复检合格,方可上路。

  为确保制度的实施,西安市已建成对超标车辆从检测到维护再到复检全程闭环监管的“西安市超标机动车检测与维护信息管理平台”,并确定了首批28家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机构(I站),以及30家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站(M站)。

  西安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也将对维修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对违规维修侵害托修人权益、不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如实填报及时上传车辆维护信息的,依法给予整改或处罚,并从公示名单中予以撤除。

  车主在机动车检验方面有任何问题,可拨打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检测中心电话:81581965、81581970进行咨询投诉。车主在机动车维修方面,遇到价格不合理、维修不到位等问题,可拨打西安交通客服中心电话96716进行咨询投诉。

编辑: 王佳爱
关键词: 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动车维修;排气污染;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