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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立医院必须执行“两票制”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

2017-04-24 19:22:00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日报记者王燕 西安晚报记者张黎娜)陕西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等多部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陕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活动必须执行“两票制”,过渡期不得超过 2017年6月30日。

  “两票制”是指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实行“两票制”主要是针对当前药品购销过程中存在的环节较多和多级代理等突出问题而采取的一项改革措施,目的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医用耗材实行确有困难的,可先在高值医用耗材中实施。各医疗机构可设立过渡期,但不得超过 2017年6月30日。为保障临床供应,急(抢)救药品、罕见病药、短缺药品以及临床必需但使用量较小的药品,可暂不实行“两票制”,具体品种由医院确定,并在本机构网站上公告。实行“两票制”的高值医用耗材主要包括: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起博器、电生理、吻合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器官组织、疝修补、口腔和眼科等13大类的医用耗材。

编辑: 舒隆焕
关键词: 陕西省;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