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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要求全省各地检查整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

2017-03-23 19:05:00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新闻网讯(记者关颖)有关媒体近日报道了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受助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引起舆论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日(23日),陕西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认真履职尽责,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4月5日前将检查整改情况上报省民政厅。

  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托养机构的检查,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救助管理工作实际,迅速作出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和《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要求,对安置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托养机构的承接资质、设施条件、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程序、经费来源及标准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对在托养机构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要逐一核实,建档立卡,完善档案;对安置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托养机构服务程序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限期整改;对不适宜继续开展托养服务的托养机构,要立即终止托养,妥善安置托养人员;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通知还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文件要求,对长期滞留在救助管理机构内部求助人员要严格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对长期滞留人员居住区域,要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好实时监控设备,做到监控不留盲区,定期做好视频监控资料的存储,做好痕迹化管理。对长期滞留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安全教育,切实做好这类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内的生活、医疗等服务工作。尤其对在救助管理机构长期受助的未成年人要进行教育和帮扶,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编辑: 舒隆焕
关键词: 救助管理;陕西省民政厅;整改情况;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居住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