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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交警严查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3个小时里15名司机领罚

2017-05-08 21:34:00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晚报记者 袁玥 西安日报记者 冯晓瑞)开车时遇到斑马线前有行人过马路,应该停车让行,既是法律规定也是驾驶员们应有的常识,可实际中驾驶员能做到吗?西安交警持续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整治,今天记者走上街头,跟随交警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进行查处,仅3小时就有15名司机领罚。

  下午3时,记者来到南门盘道。这里地处景点,又是商业密集区,附近还有地铁口和公交车站,来往的行人非常多,而长安路上车流量也非常大,由于此处没有信号灯,一辆车接着一辆车,行人很难找到间隙过马路。记者看到,长安路北口处是双向八车道,另有两条公交车道,一些司机见行人要过马路,临近斑马线还故意踩一脚油门紧跟上前车,不给行人过马路的间隙,行人只能纷纷停下脚步,在车流中进退两难。碑林大队出动10余“铁骑”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进行查处。

  记者注意到,虽然有交警在场,但几乎没有车辆是主动停车礼让行人的,当斑马线前的行人较少时,便是“人让车”,当斑马线前的行人“凑足”了一拨,民警就会示意来车停止,给行人通行的时间,大多数司机都能遵守,但仍有车辆在此情况下还强行通过,对于这种车辆,民警便将其拦下进行查处。

  “我踩刹车了,可能注意到行人时踩得有点晚了。” “我没看见前面有行人才过的啊。”不少被罚的司机都会做出这样那样的解释,还有司机都觉得处罚太重了,不过面对违法行为,处罚可是没商量的。

  据了解,西安交警从2012年起推行机动车礼让行人,把“车让人”地面标志陆续向全市主次干道推广。4年多年时间过去了,不论行人还是司机,马路上的这三个特殊的大字已经印刻在了所有人心中。然而能做到的司机却十分有限,斑马线上,汽车呼啸而过,行人艰难穿越马路,这种惊险场景,每天都在一些路口上演。

  交警碑林大队文艺路中队中队长冯侃介绍,根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要被处以罚款100元、一次性记3分的处罚。

  从12时到15时,仅南门盘道,就查处了15例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加上周末查处的,共查处30例,批评教育373例。此外,自西安交警4月1日开展违法行为大整治以来,共查处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40697例,鸣笛违法582例。

  交警支队秩序处秩序科民警刘莹剑说,在斑马线前,既是在考验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车德”,同样也是在考验行人的安全意识和道德,司机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无可非议,也是必须做到的,然而行人过马路也应该遵章守法,走人行横道,不随意穿行。罚其实不是目的,主要就是想让大家养成一个“车让人”的风气。希望广大司机都能够换位思考一下,明白行人走在斑马线上,具有优先通过权。各类交通参与者都守法,都互相礼让,才能创造出一个更加安全、更加畅通的出行环境。

编辑: 刘昱
关键词: 司机;交警支队;礼让;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