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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停被贴条 微博上辱骂交警被行政拘留

2017-04-24 17:53:00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晚报记者袁玥 西安日报记者冯晓瑞)新浪微博网友“雪上浪浪”4月19日因车辆违停被交警未央大队处罚,当晚,他在微博上发布针对未央大队的侮辱性言论并@西安交警未央大队官方微博。今日下午,交警未央大队召开通报会称,该男子已被行政拘留。

  4月19日晚,新浪微博网友“雪上浪浪”驾驶一辆西安牌照的越野车在未央区玄武路女子监狱西侧违法停放,被交警未央大队拍照、取证、告知,并于当日21时49分录入违法处理系统。23时50分,“雪上浪浪”在个人微博上发布针对未央大队的侮辱性言论并@西安交警未央大队。

  4月20日,未央大队官方微博管理员日常维护时,发现该微博信息并上报。当天,大队一方面用官微对其微博进行转发,警告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另一方面,民警通过违法停车告知单查询,确认违法停车车辆信息与违法停车事实确凿。

  4月21日,未央大队通过比对,确认网友“雪上浪浪”本人为车主刘某,29岁,高陵人。在调查中民警发现,刘某在2014年、2015年多次在微博上公然辱骂警察。

  民警前往其所住小区与刘某母亲沟通。经过十多个小时努力,刘某将辱警微博言论删除,并前往未央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随后,刘某被移交至大明宫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刘某被处以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需要广大网友共同营造文明的网络环境,对于恶意侮辱诽谤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

编辑: 舒隆焕
关键词: 交警部门;行政拘留;男子;雪上浪浪;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