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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两年不知悔改 网购钥匙盗窃再入班房

2018-11-12 17:0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11月12日消息(记者刘涛 通讯员杨志华)唐某本是陕西省勉县一普通农民,2013年因犯盗窃罪被江苏省某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5年9月22日减刑释放。出狱后唐某不知悔改,于2017年7月花400元从网上购买四把专门用于开锁的钥匙,随身携带又多次盗窃作案。近日,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至12月间,唐某或使用上述网购钥匙,或采取攀爬阳台、窗户的方式先后入户盗窃作案五起,盗窃现金15700元。全部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手段多次入室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57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并应从重处罚。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刘涛

刑满释放两年不知悔改 网购钥匙盗窃再入班房

唐某本是陕西省勉县一普通农民,2013年因犯盗窃罪被江苏省某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5年9月22日减刑释放。出狱后唐某不知悔改,于2017年7月花400元从网上购买四把专门用于开锁的钥匙,随身携带又多次盗窃作案。近日,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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