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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企业诉索尼侵害专利案一审索尼被判赔910余万

2017-03-23 19:18:00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新闻网讯(首席记者 杨斌鹄 通讯员 方炬)记者3月23日从西安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诉索尼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侵权案,3月22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令索尼停止侵害,并向西电捷通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910余万元人民币。这是我市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次重要突破。

  西电捷通是我是知名的科技企业,为全球领先的网络与信息基础架构安全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在WAPI核心及外围技术上先后提交了超过600件国内外专利申请,并在全球10余个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了专利布局。2002年11月6日,西电捷通申请名称为“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的专利,并于2005年3月2日授权。该技术从2003年起即成为我国无线局域网产业广泛采纳的标准,为芯片厂商、运营商、终端设备制造商等从业者所采用,并得到广泛应用。索尼中国作为移动通信设备(手机)制造商,通过其生产并销售的35款手机实施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2、5、6的技术方案,并在其生产研发活动中普遍使用。

  自2009年起,西电捷通反复交涉,索尼中国拒绝就使用涉案专利问题进行实质性磋商,恶意拖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2015年6月,西电捷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原告涉案专利,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原告涉案专利的手机产品;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索尼中国侵犯了西安西电捷通公司涉WAPI标准必要专利,判决立即停止侵犯涉案专利权行为,并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确定经济损失赔偿数额为860余万元;全额支持原告主张该案维权合理支出共计47余万元,两项合计910余万元人民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在随后召开的“专利案件审判工作新闻通报会”表示,西电捷通一案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保护问题,这一新问题在国际上也是难点和热点,至今没有达成共识性解决方案。此类案件的审理结果很可能成为调整产业发展方向的指南针,成为提升行业创新水平的源动力,成为制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规则的参照系。

编辑: 舒隆焕
关键词: 索尼中国;西安企业;专利问题;一审宣判;专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