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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老年代步车上路一律查扣 按上限处罚

2018-10-14 10:17:00来源:陕西传媒网

  老年代步车上路被查扣 记者 李佳 摄

  陕西传媒网讯(通讯员靳蕾 记者李佳)为有效遏制电动四轮助力车(即“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及规范路面行车秩序,持续宣传《西安市文明促进条例》,西安交警新城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昨日早高峰,在辖区设置多个点位,集中查处两三轮交通违法行为及“老年代步车”无证照上路。

  整治中,交警对发现的两三轮违法行为及“老年代步车”上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特别是在下穿隧道及高架桥路段,加大对“老年代步车”的治理力度,对“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一律上限处罚。整治的同时,交警还现场对电动车驾驶人及过往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告知他们违法驾驶电动车的严重危害性以及给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切实提升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上升的势头。仅昨日一个早高峰,交警新城大队就查扣“老年代步车”18辆,电动三轮车4辆,两轮电动车2辆,起到了良好的纠违和普法效果。

  记者了解到,10月9日,西安市交警支队印发了《关于全力开展电动四轮助力车(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特别是下穿隧道及高架桥,加大对“老年代步车”的治理力度,对“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一律上限处罚。

  昨天,交警新城大队相关交警告诉记者,目前的电动四轮助力车大都打着“老年代步车”的名义上路行驶,驾驶人认为“老年代步车”不属于机动车范围,但严格意义来说,电动四轮助力车应该属于机动车范畴。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机动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显示,机动车的定义为:以动力装置或者牵引,上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等,但不包括虽有动力装置但最大设计车速、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

  另外,汽车被定义为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因此电动四轮助力车应属于汽车,也应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未申领号牌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的,车主将被处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交警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车牌、购买交强险,机动车驾驶人要取得驾驶证。而目前“老年代步车”上路,相当一部分都是无照驾驶。而且这些车辆还存在时速快、重心高、车身一层皮还没有气囊,易自燃且制动不良等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车者不仅自身安全得不到保证,而且还要负全责。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购买,更不要驾驶这类车辆上路行驶。

编辑: 刘昱

西安:老年代步车上路一律查扣 按上限处罚

西安:老年代步车上路一律查扣 按上限处罚,仅昨日一个早高峰,交警新城大队就查扣“老年代步车”18辆,电动三轮车4辆,两轮电动车2辆,起到了良好的纠违和普法效果。记者了解到,10月9日,西安市交警支队印发了《关于全力开展电动四轮助力车(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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