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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将至西安海关提醒旅客:超量携物入境可能构成犯罪

2018-09-27 23:05:00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讯(记者 马晴茹) “请将行李过机!”“请打开行李箱接受检查!”1名关员维持着秩序,2名关员专注的盯着X光机的显示屏。突然,正在操作X光机的关员停了下来,这是海关旅检关员每天必经的工作流程,经验告诉他们又有旅客超量携带物品了。

  记者了解到,9月18日17时22分,由香港飞往西安的航班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经海关工作人员现场清点,一名肖姓旅客共携带项链、戒指等各类K金首饰及珍珠39件,随附发票显示其价值37万元,已涉嫌走私。

  9月21日,西安海关缉私局对该案立案侦查,这起超量携带首饰珠宝案已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嫌疑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已经是近1年内西安海关破获的第3起旅客超量携带奢侈品涉嫌走私案。

  2017年12月11日,赵某携带价值31万元的手表、皮带、刀具、剃须刀、化妆品等35类89件物品入关,被西安海关缉私局刑事立案。2018年5月4日,兰某、何某在通关过程中被西安海关查获超量携带手表等物品共26件,价值72.16万元,当日被西安海关缉私局刑事立案。

  据西安海关缉私局副局长郭卫东介绍,根据进境居民旅客从境外携带物品进境的监管规定,个人从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进境物品一律按照货物处理。

  其中“自用、合理数量”是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的物品,并由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对违反规定携带禁限物品、限值物品、限量物品等未按照规定主动申报或伪报、瞒报的进出境旅客,将会面临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的后果,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时值国庆长假来临之际,西安海关再次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依法主动向海关如实申报是每一位进出境旅客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切莫逞一时侥幸偷逃国家税款,以致构成走私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编辑: 刘昱

国庆长假将至西安海关提醒旅客:超量携物入境可能构成犯罪

国庆长假将至西安海关提醒旅客:超量携物入境可能构成犯罪,9月21日,西安海关缉私局对该案立案侦查,这起超量携带首饰珠宝案已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嫌疑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据西安海关缉私局副局长郭卫东介绍,根据进境居民旅客从境外携带物品进境的监管规定,个人从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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