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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首部地方性法规昨日施行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高能被罚五万

2018-02-02 17:38:00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新闻网讯(记者张松)经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批准,《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今年2月1日起施行,对违反该法规的最高能被罚五万元。据悉,这是安康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颁布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

  据了解,该《条例》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安康市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目标,落实“走民生为本的循环发展之路,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发展战略,立足安康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通过刚性立法有力地回应了市民对安宁秩序和绿色发展的需求。《条例》共二十五条,以禁止与限制、统一规定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整体架构,对政府及其部门和相关单位有关职责、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时间、销售管理、允许燃放品种管理、大型焰火燃放管理、燃放清理、禁止燃放行为、法律责任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还明确规定了禁放、限放区域的饭店、酒店、宾馆、农家乐等经营者和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燃放行为的劝阻和报告义务,并规定了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就特定事项制定村民公约,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目的。

  据悉,该《条例》的诞生成为安康市地方民主法治建设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将对推进安康市依法管理烟花爆竹燃放,切实减少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公众健康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编辑: 刘昱

安康首部地方性法规昨日施行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高能被罚五万

经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批准,《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今年2月1日起施行,对违反该法规的最高能被罚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