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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小学一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2019-06-25 11:23:00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宝鸡讯 (记者 鲁鹏飞)为进一步规范幼小衔接工作,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现象,促进儿童少年健康成长,近日,宝鸡市教育局制定了《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工作八条规定》《宝鸡市小学“零起点”教学十条规定》《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负面清单》等三个制度。

  《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工作八条规定》指出,由幼儿园进入小学,是儿童身心发展的重要转折期。各县区教体局要充分认识规范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幼小衔接专项治理政策要求,从课程内容、教育环境、教育方式、师资队伍等方面入手,引导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多方联动,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现象,推动小学和幼儿园双向衔接、平稳过渡。幼儿园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积极开发自创游戏、传统游戏、乡土游戏,积极创设游戏载体,丰富游戏内容,严禁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坚决防止和纠正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评价等“小学化”现象。

  各县区教体局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班)举办的学前班、幼小衔接班进行排查整治,严禁培训机构以举办学前班、幼小衔接班名义,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培训机构,要采取限期整改、列入黑名单、取消办学许可等多种方式,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降级处理。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零起点”教学的小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

  《宝鸡市小学“零起点”教学十条规定》对课程设置、课时数量、教学方式、作业管理等十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其中指出,小学一年级语文、数学教师要坚持零起点教学,科学制定、严格执行学期教学计划,层层签订“零起点”教学承诺书,不得自行缩减课时、增加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严禁超前、超纲教学。

  严格控制作业数量,小学一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坚决控制小学一年级统一考试次数,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不得以教学片区、教学联盟等形式组织学生参加文化学科“统考”和“联考”。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发展为目标,尽可能淡化分数,严禁依据分数排名,关注学习过程,采用等级制和评语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学生学习成绩、学习表现、学习动力等。

  《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负面清单》指出了幼儿园“小学化”、小学非“零起点”教学、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三大方面的负面清单。

  宝鸡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教体局以及幼儿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要公开承诺坚持正确育人方向、科学育人方法和规范育人行为,层层签订《幼儿园“去小学化”和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承诺书》,并以一定方式向家长和社会公示。各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对照《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负面清单》,逐条自查整改,坚决纠正负面清单中列举的不当行为,主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县区教体局和教研部门要对辖区幼儿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无缝隙摸排,对纠“负”不彻底、践“诺”不坚决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

  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负面清单

  一、幼儿园“小学化”负面清单

  1.开设汉语拼音、识字、英语、国学等课程。

  2.利用在园时间或延时托管时间开设“奥数”“珠心算”“逻辑训练”“蒙台梭利数学”“智能训练”等兴趣班。

  3.布置拼音、汉字和英语认读、书写家庭作业。

  4.开展拼音、汉字、英语单词描红活动。

  5.要求幼儿完成10以上口算、速算,用进位加法、算式等方式完成计算。

  6.要求幼儿背诵乘法口诀、字母歌、拼音表、《三字经》《弟子规》等。

  7.组织识字、口算、心算、珠心算等表演或比赛。

  8.以强化知识技能性训练为主进行“填鸭式”教学,进行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

  9.通过考试、测验、比赛、作业等方式检验幼儿的学习效果。

  10.用分数和等级的形式评价或向家长反映幼儿的学习效果和各种表现。

  11.让幼儿背手、长时间静坐。

  12.执行小学作息时间,参照小学课表上课。

  13.教师任意妨碍、打断、阻止幼儿自主游戏。

  14.教师按照小学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学。

  15.教师不能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幼小衔接并形成科学育儿观念。

  16.幼儿园购买或要求家长购买拼音教材、识字教材和作业本,并要求幼儿完成相应的教材内容或书面练习题。

  17.儿童户外活动时间不足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足1小时。

  18.集体教育活动次数和时间超标,没有自主喝水、如厕时间。

  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负面清单

  1.招生入学时测查学生识字、拼音、算术等知识掌握情况。

  2.招生入学时查看学生竞赛成绩或证书等。

  3.增加语文、数学教学内容,拔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或课时安排不足。

  4.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5.增加数学教学难度。

  6.课堂没有留出时间让学生独立完成作业。

  7.以百分制评价学生成绩,或在入学初期以拼音、识字、计算等已有学习水平作为评价标准向家长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对家长教育理念造成误导。

  8.城区或县城小学开设学前班,重点教授识字、拼音、算术等内容。

  三、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负面清单

  1.违规举办幼小衔接班、学前班、入学准备班。

  2.以兴趣班或特色班为由,招收6岁以下儿童,开展识字、拼音、珠心算、速算等教学。

  3.小饭桌招收6岁以下儿童,开展识字、拼音、珠心算、速算等教学。

  4.组织6岁以下儿童开展识字、拼音、珠心算、速算等各种竞赛,颁发证书。

  5.诱导学龄前儿童家长购买小学化的教材和操作材料。

  编辑:孟子桐

编辑: 舒隆焕

宝鸡市教育局:小学一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负面清单》指出了幼儿园“小学化”、小学非“零起点”教学、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三大方面的负面清单。16.幼儿园购买或要求家长购买拼音教材、识字教材和作业本,并要求幼儿完成相应的教材内容或书面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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