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消息(记者高振博)记者6月13日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陕西宝鸡市、三原县、城固县、大荔县获全国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市(县)称号,并获得财政部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其中,宝鸡市获得奖励资金3500万元,三原县、城固县、大荔县各获得奖励资金2500万元。
陕西省财政系统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陕西日报消息(记者高振博)记者6月13日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陕西宝鸡市、三原县、城固县、大荔县获全国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市(县)称号,并获得财政部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其中,宝鸡市获得奖励资金3500万元,三原县、城固县、大荔县各获得奖励资金2500万元。
陕西省财政系统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陕西省铁腕治霾工作组第二次工作会暨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会上获悉,陕西省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规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截至2018年2月,我省累计扣缴空气和水环境生态补偿金近2.6亿元,奖励近2.1亿元,调动了市县政府加大污染防治的积极性。据统计,一季度全省环保税应纳3.74亿元,依法减免1.18亿元,实际征收2.56亿元,少排污少缴税激励效应初步显现,企业节能减排动力大增。
截至2018年2月,我省累计扣缴空气和水环境生态补偿金近2.6亿元,奖励近2.1亿元,调动了市县政府加大污染防治的积极性。据统计,一季度全省环保税应纳3.74亿元,依法减免1.18亿元,实际征收2.56亿元,少排污少缴税激励效应初步显现,企业节能减排动力大增。
记者6月13日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陕西宝鸡市、三原县、城固县、大荔县获全国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市(县)称号,并获得财政部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其中,宝鸡市获得奖励资金3500万元,三原县、城固县、大荔县各获得奖励资金2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