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11月15日消息(记者刘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近日,记者就“减税降费”问题专访了陕西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卢阳。

  卢阳回顾了近年来我国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他认为,总体来看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与税制改革紧密结合,矫正已有税制对要素配置扭曲的同时,优化税收结构。“营改增”改革结束了营业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了货物与劳务税的税收中性;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直接降低了制造业企业的税收负担,保持了我国全球价值链中“世界工厂”的地位;放宽抵扣标准、进项税加计抵扣、留抵退税等减税措施更是惠及进项税普遍较少的服务业;增值税减税不仅降低了货物与劳务的流转成本,更降低了间接税的比重。二是与创新创业紧密结合,发挥税收的调节引导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健康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六稳”工作的战略性举措,是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着力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和社保费降费率,改善了小微企业的生存空间,提升了“独角兽”企业的诞生概率;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直接激励了企业研发投入的扩大,为新旧动能转换夯实了基础;出台对创业投资的税收支持政策,增强对新创企业的税费减免力度,为“大众创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促进购买力和总消费增速上升。在今年GDP增速进一步放缓的背景下,至2019年三季度,因个人所得税减税实现的个人收入增收促成了消费总额逆周期增长,例如今年的“双十一”,仅1小时03分59秒,天猫就实现了破千亿销售大关的新纪录。四是减税与降费并重,真正实现“放水养鱼”。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国务院对地方涉企收费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提高了收费项目的规范性。

  卢阳认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减税降费”不仅在于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经济发展动力的“乘法”,更将在以下五个方面承担更大的历史使命:

  一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巩固“减税降费”成果,确保税费负担不反弹,需要用“法治”代替“人治”,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牢笼里。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减税降费,就是要确保税费征收“于法有据”。要积极推进税收立法,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营造税收治理的法治环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二是硬化财政预算约束,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减税降费”实现了财政的“刀刃向内”改革,在财政预算硬约束下,形成严控行政成本的改革倒逼机制,确保各级政府不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现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不断被激发。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将确保机构改革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以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为标准,不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三是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一方面,我国制造业招工难、用工贵问题凸显,人工成本带动传统制造业成本持续快速上升,税费负担问题凸显;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居民的“消费升级”,传统制造业的产品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减税降费”要实现减轻制造业税费负担,保证制造业能够活下去;同时,用好税收凸显性,科学设计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技术创新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的转型。最终,以“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全球价值链升级,提振我国制造业的全球竞争力,振兴我国实体经济。

  四是激励公民终身学习、不断提升国民人力资本。一方面,人工智能形成的“机器换人”的趋势不可逆转,学历教育形成的人力资本会随着技术变迁加速不断贬值;另一方面,传统学历教育模式无法跟上技术变迁的速度,终身学习成为不断适应就业市场变化的唯一良方。要激励公民终身学习、不断提升人力资本,在需求端,要优化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降低公民终身学习的成本,培养公民终身学习习惯;在供给端,要完善终身学习相关产业的税收政策,激励社会资本投入,加速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