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国务院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西安市已进入清查阶段

2018-09-12 06:50:00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新闻网讯 (见习记者 王甜甜)为了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2018年全国经济普查是继2003、2008、2013年第四次经济普查,对此,西安市政府高度重视,从四月份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2018年9月4日,西安市政府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吕健副市长出席讲话,并代表市政府与区县、开发区和成员单位签订经普目标责任书。

  据了解,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普查工作的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按照单位清查方案规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单位注册地及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成立)时间、运营状态、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是否有能源产品生产销售、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等。

  个体经营户需要提供的信息相对单位较少,主要包括:有无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户名称、个体经营户户主姓名、所在地及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女性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此次普查基本分为前期准备、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及审核汇总、数据发布及资料开发5个阶段。目前西安市已经开始单位清查摸底,预计明年年初开展现场登记及数据审核汇总阶段,明年后半年开展普查数据发布及开发应用阶段。

  据悉,正在进行的单位清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清哪些是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以及普查对象的多种属性信息,比如单位的名称、代码、法人、联系方式,单位的分布情况(地址),单位的性质(分别是法人、分支机构,还是个体经营户),单位的运营状态,单位的类型(企业、事业、机关、社团,还是居委会等),登记类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国有、集体、联营、股份、私营等),从事哪些业务活动,属于哪个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等等。

编辑: 舒隆焕

国务院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西安市已进入清查阶段

此次普查基本分为前期准备、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及审核汇总、数据发布及资料开发5个阶段。目前西安市已经开始单位清查摸底,预计明年年初开展现场登记及数据审核汇总阶段,明年后半年开展普查数据发布及开发应用阶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