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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推出陕西第一个“共享村落”,来了解一下

2018-07-18 14:40:00来源:大秦之声

今天是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农历六月初六。西安最低气温28℃,最高气温37℃,多云。西安空气质量指数43,优。今日西安、咸阳机动车牌尾号3和8限行。

今年7月,西安市高陵区发布《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共享村落”(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出租)的通告》,《通告》表明,高陵区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通过出租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创新创业,用于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创意、文化、商贸、娱乐等产业,也可用于个人休闲居住及养老等用途,以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房屋共享年限不高于20年。

通告一经发出,咨询、考察的人纷至沓来。租房养老、创业、投资旅游、休闲度假……,前来咨询的人带着各种不同的需求。有人希望与村集体签约,有人还持观望态度。

陕西省“共享村落”初次试水

高陵区推出的“共享村落”通俗来讲,可以理解为,农户通过村集体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将闲置宅基地和房屋向社会招租,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不变,出租的只是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的使用权。如同共享单车、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等,交付租金便可在规定时限内获得使用权。

高陵区签售首份“共享村落”出租合同

今年71岁的方先生是高陵区“共享村落”首次签约的客户,他在高陵区张家村租赁一间期限为20年的房屋用于养老。在西安市区生活多年的方先生表示:“我惦记这件事(农村养老)已经五六年了,就想和老伴儿找个安静的、环境好的地方养老,经过多处考察,高陵‘共享村落’正合我们的心意。”方先生与高陵区张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后,也享有对房屋的新建权、改建权、转让权、经营收益权等权益。

根据高陵区《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交易完成后,出租费用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一收取,出租费用按照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个人1:9比例分配。村集体经济收益部分为宅基地使用费用,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维护、公共服务建设、评估费用等。

参与者亦有担忧  

高陵区在西安版图的东北方位,距离城区约40公里,驾车时长不到1小时,这一地理位置的优势,也成为很多投资、创业人士心动的条件之一。

有意租赁者实地勘查出租的房屋

在西安市从事建筑行业的薛先生一直想找寻一处农村宅基地来发展民宿,高陵区的“共享村落”的推出恰逢其时,满足了他的需求,不过薛先生还是有点犹豫:“高陵形成民宿或旅游项目的规模、氛围至少要10年,我现在投入大量的资金、精力对民宿建设,刚刚形成气候租赁期限到了,辛苦打造的东西,有可能不属于我了。”

计划在高陵农村兴建留守儿童公益项目的昌女士对共享租赁农村房屋租赁也有些许担忧,她表示:“我自然希望与村民们能和睦相处,可我知道很多村民是家族式的,发生纠纷不容易处理。另外希望政府能有个大致的规划,让我们知道能建设什么、不能建设什么,心中有数。”

买家卖家服务三方共同成就“共享村落”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罗丞表示:“高陵区推出的‘共享村落’是走在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前列之举,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这些尝试能引导个人、企业资本流向农村,盘活一部分农村资源,增强美丽乡村的人气,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契机。应注意的是,保证农民的房屋财产权、所有权不改变,政策推行过程中不能搞房地产开发、不搞不符合乡村发展的产业。”

高陵区南郭村鸟瞰图

共享成为当下的一种潮流,一些行业插上“共享”的翅膀,飞速发展,也有一些尝试以失败告终。共享的形式新颖,一个完整的共享行为涉及提供共享、接受共享与服务(如中介、仲裁、撮合)三方,成功的“共享村落”有赖三方共同作为,缺一不可。在全国范围内,已有北京、海南等地的“共享农庄”做出示范,希望高陵区走出自己的“共享村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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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昱

高陵推出陕西第一个“共享村落”,来了解一下

共享成为当下的一种潮流,一些行业插上“共享”的翅膀,飞速发展,也有一些尝试以失败告终。共享的形式新颖,一个完整的共享行为涉及提供共享、接受共享与服务(如中介、仲裁、撮合)三方,成功的“共享村落”有赖三方共同作为,缺一不可。在全国范围内,已有北京、海南等地的“共享农庄”做出示范,希望高陵区走出自己的“共享村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