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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将地毯式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废弃矿井

2018-04-09 09:40:00来源:山西晚报

  4月8日,太原市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和废弃矿井专项整治会议。即日起,全市将“地毯式”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废弃矿井。工作不力或发生瞒报、迟报,将被严肃追责。

  每年三四月的冰雪融冻期,因气温升高,岩土体受冰雪融冻及地下水作用,极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6—9月的主汛期,因强降雨极易引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扰动破坏很强烈,特别是施工切坡造成坡体失稳也极易产生地质灾害。紧盯冰雪融冻期、汛期和施工期等重要时期防治工作,即日起太原市将“地毯式”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工程’,健全共同责任机制,狠抓群测群防。”会上,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军表示,对排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实施“六位一体”管理,即:建立一个户口,制定一个预案,下发一份告知书,发放一份工作明白卡,发放一份避险明白卡,开展一次避险演练。各级政府及有关责任部门接到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或发现地质灾害发生迹象时,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避险撤离、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应急调查、第一时间报告情况。凡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立即组织周边群众避险撤离,组织有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治理资质的单位排危除险。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迟报。

  针对近期我省个别地方发生废弃井口盗采事件,太原市决定在全市开展废弃矿井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即日起,各县(市、区)都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历史上由于地下开采形成的废弃古井口、历年来在全市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或因安全生产等因素予以政策性关闭矿井,以及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中取缔的矿井(坑、硐)等各类废弃井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要逐村、逐沟、逐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

  专项整治中,对各类废弃矿井严格按照省政府制定的六条标准予以关闭。一是炸毁填实井口,对废弃立(竖)井口要有效毁闭填实;对斜井、平硐,要在入井口不少于30米处进行炸毁。二是拆除设施设备,拆除废弃井口相关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生产生活设施设备(为避免安全事故,不得拆除废弃井口内的任何设备),切断供水、供电、通讯等管(线)路。三是遣散从业人员,解除劳务合同,妥善遣散废弃关闭矿井的非法务工人员。四是收缴火工品,统一收缴清理雷管、炸药等各类火工品。五是恢复地表地貌,平整井口场地,对存在安全和环境隐患的废弃关闭矿井要进行复垦复绿。六是竖立警示标志,在废弃矿井重点区域和明显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关闭单位、关闭时间、关闭原因等相关信息,最终达到定位、上图、入库、定责任、竖标牌,形成一张图。(记者 要维维 张磊)

编辑: 杜静

太原将地毯式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废弃矿井

 4月8日,太原市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和废弃矿井专项整治会议。即日起,全市将“地毯式”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废弃矿井。工作不力或发生瞒报、迟报,将被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