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泉市盂县烟草专卖局在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查处了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开出阳泉市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电子烟的强监管时代,已经在路上。

近年来,外表时尚、口味丰富的电子烟受到不少年轻消费者的追捧,甚至吸引了部分青少年购买。记者走访发现,许多电子烟专营店内,各色产品琳琅满目,不同口味的烟弹更是有几十种,让人眼花缭乱。一名电子烟专营店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子烟是不允许在线上销售的,实体门店经营也相对比较规范,但有卖家会“钻空子”,比如客户不需要到店购买,而是利用微信沟通后,通过快递或送货上门,这种方式可能会存在未成年人买到电子烟的风险。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未成年人将这些电子烟视为“潮流”的象征,有些人甚至沉迷其中。“电子烟对我们来说已经不新鲜了,大家都有玩过。”一名王姓中学生告诉记者,由于电子烟体型小巧,更容易“伪装”,在学校不易被老师发现,所以,一部分同学将原来偷偷抽的卷烟换成了电子烟。事实上,电子烟有着与卷烟一样的烟雾、味道和感觉,其危害与普通烟无异,它也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为了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不久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该办法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电子烟管理办法》提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不仅如此,办法还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从源头起为未成年人创造“无烟”环境。

阳泉市盂县烟草专卖局为此也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助力构筑“禁烟屏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此次开展的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查处了一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商家,并开出首张罚单。据了解,该案件是根据家长举报,烟草、公安、市场监管等工作人员迅速行动,启动联合检查机制,细致收集线索,固定各类证据,最终查实某电子烟实体店存在多次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阳泉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盂县烟草专卖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深入宣贯《电子烟管理办法》,完善电子烟监管长效机制,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温丽芳)

编辑:赵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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