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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机关创新机制助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2018-06-06 11:4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6月6日消息(记者周洪)日前,上海检察机关成功办理了一起中央5部门高度重视的侵犯教辅教材著作权案。昨天(5日),上海市检察院通报了该案的办理情况。上海检察机关通过创新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和被告人合理赔偿两大创新机制推动知产刑案的民事和解。

  经查,2016年11月至12月间,被告人章某甲通过其网店接到1万余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教辅书籍《日有所诵》的订单。章某甲从其他书店购进盗版书籍后抬高价格出售,赚取差价。2017年6月至7月间,章某甲又接到购买《日有所诵》2万册的订单。他伙同哥哥章某乙委托刘某、韩某等经营的印刷公司自行印刷,准备再次销售。不久东窗事发。公安机关在印刷公司仓库内查获《日有所诵》书籍共计22026册,以及刘某、韩某应他人要求另行印制的其他出版社教辅书籍77000余册。经认定,均为侵权作品。

  在侵犯著作权类案件中,对权利人的赔偿数额认定一直是个难题。从著作权侵权司法实践来看,首先考虑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再考虑违法所得。然而,本案涉案的大部分书籍均尚未进入销售环节。检察机关经过调查了解并取得出版方的认可,参考出版发行市场中的平均利润率,认定权利人的合理损失,促成双方和解。

  经过全面审查,上海虹口区检察院认为,本案复制文字作品份数远在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2500份以上,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刘某系印刷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韩某系直接责任人员,上述被告单位、被告人均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鉴于章某甲和章某乙向出版社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检察机关对他们提出了比其他被告人更为从宽的量刑建议。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介绍,这两项办案机制分别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机制和被告人合理赔偿机制,其目的有二,一是让权利人清楚自己的权利,更好地参与到刑事诉讼过程中;二则是让被告人有机会和权利人达成和解。

  肖凯说:“之前很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到最后都是走民事诉讼的程序,这样不仅成本高,而且权利人的企业信誉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两项机制不仅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挽回损失、维护企业声誉创造了新的选择,也给予被告人积极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有力助推上海建立高标准、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编辑: 唐奇云

上海检察机关创新机制助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日前,上海检察机关成功办理了一起中央5部门高度重视的侵犯教辅教材著作权案。昨天(5日),上海市检察院通报了该案的办理情况。上海检察机关通过创新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和被告人合理赔偿两大创新机制推动知产刑案的民事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