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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发布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

2018-03-17 11:51:00来源:解放日报

  上海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启动至今,已7年有余。有一点最遭居民诟病,那就是“我分类了,垃圾车一来,又混到一起”,这打击了许多人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昨天,上海市政府网站正式发布《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逐步彻底解决“混装混运”等问题,与上海卓越的全球城市发展定位相适应。

  2020年居住区普遍分类

  《方案》下了“军令状”,明确上海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时间截止于2020年底,要实现这一目标,只剩两年多。

  为达成目标,《方案》给出了16字方针:“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全程分类,整体推进。政策支撑,法制保障。城乡统筹,因地制宜。”

  具体实施上,上海将按照“先单位,后社区”的顺序推进。今年,上海将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率先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并在静安、长宁、奉贤、松江、崇明、浦东新区部分城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成3个全国农村垃圾分类示范区,全市建成700个垃圾分类示范行政村。在此基础上,2020年,上海将在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硬约束”多于“软引导”

  《方案》透露,上海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达标验收挂牌制度,创建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居住小区(村)和示范街镇,从而激励社区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而作为传统的激励手段,绿色账户将往“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的方向发展,力争到2020年,家家户户都开通绿色账户。

  但纵观《方案》,更多笔墨着眼于“硬约束”,而非“软引导”。

  对此,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相关负责人坦言,从国际经验来看,几乎没有一座城市是通过一味激励的方式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他们无一例外地采用了严格的法律等硬约束,倒逼垃圾产生者因避免被处罚而养成分类减量的习惯。

  “硬约束”中,法制保障是重要一环。按照法定程序,上海将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并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方案》要求,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单位及个人,将被相关管理部门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垃圾分类还将被纳入行政绩效考核和生态文明绩效指标考核体系。

  在硬件设置上,《方案》明确继续坚持“四分类”标准,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多层、高层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干湿垃圾桶;住宅小区垃圾箱房或垃圾压缩站应设四类垃圾桶;农村地区应以家庭为单位,设干湿垃圾桶;每个自然村应设四类垃圾桶。

  单位方面,办公和经营场所应设有害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三类垃圾桶;配置垃圾箱房的,应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桶;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设湿垃圾桶。公共场所应设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的“两桶式”垃圾桶;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增设湿垃圾桶。

  扔垃圾将“定时定点”

  除了法律、标准,“硬约束”还体现在投放和收运垃圾的习惯上。

  针对垃圾分类的主体——居民,《方案》首次提出了“定时定点”投放的概念,鼓励居住小区的垃圾桶和垃圾箱房不再提供“24小时开放”的便利,从而改变居民随意投放垃圾的意识和习惯。

  在收运端,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收运。湿垃圾由环卫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做到“日产日清”。干垃圾由环卫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每周至少清运一次。可回收物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环卫收运企业收运,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单位产生的有害垃圾,交由环保部门许可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收运;居住小区产生的有害垃圾,由环卫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进行分类收运;有害垃圾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方案》坚决杜绝驳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发生混装混运的环卫收运企业将被严肃追责。同时,环卫收运企业可以对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实施“不分类,不收运”,即“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 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大力弥补末端“短板”

  盯住了垃圾分类的源头和中游,如果末端垃圾分类处置的设施和能力跟不上,分了类的垃圾最终混合处置,那么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无用功”。

  对此,《方案》提出要大力增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到2020年底,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3.28万吨/日以上。

  湿垃圾方面,上海将力争到2020年本市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7000吨/日。干垃圾方面,上海将新增焚烧能力1.23万吨/日。可回收物方面,到2020年,上海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争取达到35%。(记者 陈玺撼)

编辑: 韩晓余

沪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上海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启动至今,已7年有余。公共场所应设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的“两桶式”垃圾桶;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增设湿垃圾桶。针对垃圾分类的主体——居民,《方案》首次提出了“定时定点”投放的概念,鼓励居住小区的垃圾桶和垃圾箱房不再提供“24小时开放”的便利,从而改变居民随意投放垃圾的意识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