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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起公安部全面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2017-04-19 18:17:00来源: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4月24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由于证件升级改版,全市各出入境接待大厅4月21日、4月22日暂停受理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4月20日受理的证件仍为现行本式通行证。如市民有需紧急赴台的特殊情况,可前往市局民生路1500号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已经网上预约21日、22日受理的,可提前或推迟办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期间,持有有效的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通过自助签注机申请台湾贴纸式签注不受影响。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前往台湾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并可重复擦写。成人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规定留存持证人指纹信息。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出入境时,可以按规定自助通关。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以继续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申办贴纸签注。持有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需单独加注签注的,目前仍需5个工作日。

编辑: 唐奇云
关键词: 公安部;台湾;通行证;外来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