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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上海环境保护首要问题是水环境治理

2017-04-12 17:1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4月12日消息(记者杜希萌 傅闻捷)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去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省(市)进行了督察。截至2016年12月30日,7个督察组共计受理举报2万6330件(其中来电16999件,来信9331件),经过梳理分析并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方交办有效举报1万5396件。连同包括首个进行中央环保督察试点的河北省在内,中央环保督察覆盖16省份,共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件,罚款4.4亿多元,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

  今天(12号)上午,督察组向上海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指出了上海在水环境治理、垃圾处理以及执法监管层面存在的问题。

  反馈会现场,督察组表示,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走在全国前列,但生态环境质量依然是影响城市整体发展的一个突出短板,存在的首要问题就是水环境治理。督察意见指出,上海市河流和断面水质达标率比2013年分别下降30.7%和20.7%,16个考核断面全部为劣Ⅴ类。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风险。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朱之鑫指出,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仍然存在100余台浮吊船长期违法作业,部分浮吊船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截止督察进驻时,黄浦江上游水源二级保护区仍有293家违法违规项目和176个排污口未完成清理整治。

  作为特大型城市,督察意见指出,上海的垃圾违规处置问题突出,进驻期间,督察组就发现了六处垃圾违规倾倒点。过去一年来,上海生活垃圾被非法跨省倾倒的事件也是屡有发生。对此,督察意见认为,垃圾非法倾倒的根源是无害化处理能力严重不足。

  朱之鑫表示,上海市生活垃圾应于2015年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理能力达到3.34万吨/日,但上海市截至督察时实际处理能力仅为2.4万吨/日,缺口较大。

  此外,督察意见还指出,上海有关部门执法监管偏软偏弱,上海市水务部门有法不依、处罚不严,导致一些工业企业超标纳管问题长期存在。

  朱之鑫说,上海市水务部门认为《环境保护法》执法主体为环境保护部门,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均未执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有关规定。

  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上海市高度重视,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截至今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893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

编辑: 唐奇云
关键词: 督察组;水环境治理;环境保护法;断面水质;朱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