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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出让两幅“租赁住房”用地 只能出租不得出售

2017-07-06 09:30:00来源:劳动报

  据《劳动报》报道,上海日前挂牌出让了位于浦东和嘉定区的两幅土地,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幅土地的土地用途皆为“租赁住房”。

  这两幅土地分别为“浦东新区张江南区配套生活基地A3-06地块”和“嘉定区嘉定新城E17-1地块”,面积为6.5万平方米和2.85万平方米。根据规定,土地用途为租赁住房,所建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

  “这种只租不售的地块如果遵循传统模式,按照目前的住宅回报水平,上海租金回报最高的板块,年收益率也就3%。开发商买这样的地,压根挣不到钱。”沪上资深房产业内人士钱生辉认为,“此次上海出让的只租不售地块,某种意义就是向社会提供新时代的使用权住房。这意味着当年那种可以长时期租赁住房的使用权房又出现了,只是和原来的使用权房相比,它对承租人的户籍、工作单位、原有住房条件等没有那么多限制。”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类纯租赁住房地块的出现,说明持有型的开发理念不断深入。“实际上北京市场已经出现过此类完全自持的地块项目,上海现在推进也说明发展租赁市场的决心。”

编辑: 唐奇云
关键词: 地块;住房条件;租赁市场;用地

沪出让两幅“租赁住房”用地 只出租不出售

“这种只租不售的地块如果遵循传统模式,按照目前的住宅回报水平,上海租金回报最高的板块,年收益率也就3%。”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类纯租赁住房地块的出现,说明持有型的开发理念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