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服务意向征集工作的通知》,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内人员遴选优秀青年博士,到山东省内提出需求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合作。

  对“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的人选条件、服务方式、合作期限、选派程序等《通知》都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要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人岗相适、注重实效”原则,采取省市结合、以市为主、集中组织与分散实施相结合方式进行。

  闪电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人选主要面对的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内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十强产业”以及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根据《通知》,合作、服务岗位一般为企业的科技副总、总经理助理、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助理、技术顾问等,期限一般为一年。

  此外,博士为企业服务,可不再承担原单位具体教学科研任务或工作职责;也可采取合作的方式,在承担原单位一定教学科研任务或工作职责的同时,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完成企业科研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任务。具体方式将由人选派出单位、接收企业和博士三方协商确定,以三方协议形式,明确服务期限、科研成果归属、收益分配及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