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退役军人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实施《山东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根据《行动计划》,到2021年,全省培训退役军人8万人次以上,适应性培训做到应培尽培,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参训率达到100%,参训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获取率达到95%以上。

  山东是兵员大省,也是安置大省。每年有4万多名军人退伍返乡,其中近80%的退役军人会选择自主就业、自主择业。《行动计划》明确,适应性培训由各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所需资金可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经费中列支。

  在拓展就业渠道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按规定拿出一定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定向招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率先落实该项政策,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烈士陵园、优抚医院、光荣院等工作。

  此外,《行动计划》还对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各项补贴政策作出规定。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取得相应证书后,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