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0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昨天发布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青岛市利群集团青岛四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东营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河口店、青岛市青岛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山东民富渔业有限公司、青岛华怡康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或销售的即食海蜇、欧式全麦预拌粉(杂粮混合粉)、优质海蜇、鲤鱼等14批次食品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其他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10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76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47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

  山东14批次食品不合格 青岛丽达购物中心、青岛利群四方广场等上黑榜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餐饮食品:涉及淄博淄川冯记又一村餐饮、聊城市阳谷县人民医院等

  淄博市冯记又一村餐饮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使用的1批次餐具和1批次一次性餐具产品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均不合格。

  聊城市阳谷县人民医院食堂使用的1批次口径18cm碗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聊城市东昌府区神圣山羊餐厅金购店使用的1批次餐盘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水产制品:涉及青岛丽达购物中心、青岛华怡康商贸有限公司等

  青岛市利群集团青岛四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青岛华怡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即食海蜇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

  烟台市龙口北方国贸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青岛华怡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即食海蜇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

  青岛市青岛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青岛华怡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优质海蜇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

  烟台市海阳振华置业有限公司振华商厦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烟台味乐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海蜇头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项目不合格。

  其他食品:涉及东营银座商城河口店、德州正荣食品

  东营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河口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德州正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欧式全麦预拌粉(杂粮混合粉)中脂肪酸值(干基)(以KOH计)项目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涉及山东民富渔业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大公羊餐馆

  枣庄市市中区新华市场的秦广军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民富渔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鲤鱼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枣庄市市中区新华市场的刘堪水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民富渔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淡水鲳鱼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济宁市任城区大公羊餐馆销售的来自济宁市顺鸿牛肉店的1批次牛肉中克伦特罗项目不合格。

  茶叶及相关制品:涉及青岛市红岛经济区德福缘茗茶行

  青岛市红岛经济区德福缘茗茶行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崂山福庭茶厂生产的1批次崂山绿茶中联苯菊酯项目不合格。

  糕点:涉及台市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

  威海市荣成市港西镇集安商行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烟台市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提拉香米包中纳他霉素项目不合格。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闪电新闻记者,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