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普集街道南三山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善泉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6年10月,张善泉在明知其亲属张某某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情况下,未取消张某某低保,致使张某某自2016年10月至2019年5月,违规领取低保金10802元。张善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区纪委给予张善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河镇后营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委员史兴孔等3人虚报套取小麦补贴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史兴孔与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主任史兆军、村委委员兼会计郭修春商议,决定通过虚报小麦直补面积的方式骗取上级补贴款共计60250元,用于偿还村集体日常支出欠款。史兴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黄河镇党委给予史兴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史兆军、郭修春党内警告处分。

  官庄街道古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庆武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黄庆武在担任官庄街道古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2008年1月至2018年12月,古宅村收土地承包费等44.1万元未记入村集体账目,坐收坐支,直接用于支出村集体工程项目款41.064万元,结余款一直由黄庆武个人保管。黄庆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官庄街道党工委给予黄庆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山街道胡家村党支部书记郭登禄以权谋私向他人索要财物等问题。2015年10月,郭登禄在济青高速公路(北线)拓宽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向济南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索要2万元费用,承诺让其继续在济青高速路旁设立广告牌,后郭登禄将2万元用于个人支出。郭登禄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区纪委给予郭登禄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绣惠街道小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巩传信违规收取群众费用等问题。2017年12月,巩传信违规向办理户口回迁的群众收取费用共计15000元,后记入村账,用于村集体支出。巩传信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绣惠街道党工委给予巩传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坊子区纪委区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区法院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05年7月,区法院购买捷达牌轿车一辆,挂在其他单位名下,实际作为公务用车使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区法院未严格按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进行整改。2016年市审计发现该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后,仍未进行整改,直至2019年9月才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时任区法院党组成员、正科级审判员兼办公室主任孙航程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时任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振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9年10月,孙航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振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区房管中心公款私存问题。2012年前后,区房管中心与潍坊某企业因项目建设发生经济纠纷。为规避单位账户被查封影响工作开展,2018年6月,经集体研究决定,区房管中心将单位账户资金转入工作人员咸某个人账户。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该账户共累计转入933306元。时任区房管中心主任李桂勇负主要领导责任,参与集体研究的有关领导干部负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10月,李桂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集体研究的丁志超、赵瑜民、王汝安、刘清波、郎建成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时任财务科科长王国平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九龙街道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建违规处理集体资产、收受他人礼品等问题。2018年10月,官庄村“两委”违规处理村集体林木;2019年春节前,李建违规收受他人礼品;2019年7月,李建因殴打群众,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并罚款。2019年9月,李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黄旗堡街道大桃村党支部书记周永山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2年,大桃村“两委”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致使3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通过审批,每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11854元。2019年9月,周永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坊城街道莲花池村村主任王荣民、街道扶贫办干部郭沁鑫、安监所干部李壮对贫困户识别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莲花池村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中,未及时报送贫困户范某有赡养人,且赡养人为财政供养人员的事实。王荣民、郭沁鑫、李壮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力。2019年8月,王荣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沁鑫、李壮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大众日报记者 魏然 报道)